根据相关资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开展202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本实施办法以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学院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1、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情况。
2、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上级资助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3、院纪检监察室加大专项督查力度,落实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督查。有效推进各类监督检查衔接,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4、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
(1)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系部按规定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按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相应资助。
(2)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和效能情况监督检查
学生资助工作要细致、作风要扎实,向全体师生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并有效处理,资助对象界定准确,统计数据中无错报、漏报等现象,报表准确及时报送,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
(3)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当事人、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
4、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结果在学院公布,并作为系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的依据计入考评总分。
5、严肃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违纪问题。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公布和设立专项举报信箱、投诉电话,长期受理学生的举报和投诉,广泛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6、加强领导,确保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系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结合我院实际,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保证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