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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

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举报投诉受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6-28



1、为进一步完善执行资助政策体系,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在籍在校学生对资助政策不能理解,或对所在班级的资助政策执行等存在异议时,按此办法进行咨询投诉。  

3、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有问必答,投诉必查”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4、咨询投诉途径  

(一)书面咨询投诉:咨询投诉人可将咨询内容、投诉事件如实详细地写成书面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系、班和时间等),交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电子邮件咨询投诉:咨询投诉人可将咨询内容、投诉事件写成电子邮件(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系、班和时间等),发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信箱为273766821@qq.com,;联系人:张泽华

(三)电话咨询投诉:咨询投诉人也可电话咨询投诉(必须说出真实姓名、所在系、班等),电话为:0553--8820591 (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53-8820525(院纪检监察室)。

(四)本人直接口头咨询投诉:咨询投诉人可以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院纪检监察室当面口头咨询投诉。  

5、接到咨询投诉后,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解释学生所咨询的问题,对于不明确或涉及上级政府部门的问题要及时与上级联系,并及时把请示结果告知咨询人。对于投诉问题,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纪检监察尽快查清相关情况,及时处理,并将最终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6、各系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得资助学生这项惠民政策尽人皆知,使所有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咨询投诉办法,尽量避免或减少学生咨询投诉现象的发生。  

7、学院要把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资助工作情况,及时公开,广泛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严防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  

8、对于投诉人所投诉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进行详细调查,调查属实后,如有违规行为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9、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在教育学生如何为人、如何做人上下功夫,绝不允许有随意投诉、诬陷他人的事件发生,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学院将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10、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投诉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严防打击报复现象发生。如出现随意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现象,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给予相应处分。  

11、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1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