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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领”工资今后参照大学生

发布日期:2011-08-18

 

蓝领工资今后参照大学生
优秀技工可报考公务员
    日前,我省出台了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新政策,将采取多项措施培养“蓝领人才”,技工院校毕业生将享受诸多优惠政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工资待遇参照大专毕业生定,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生待遇定,此外,将鼓励优秀技工报考公务员。
    全省将建十所“蓝领高校”。
    新出台的政策对我省“蓝领人才”发展进行了规划,到“十二五”末,设区的市至少建成一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人口大县要建一所技工学校。全省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要达到15万人,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达到25万人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此外,全省将建10所示范性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
    到“十二五”末,技师学院的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60%以上,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50%以上。
    优秀技工也可报考公务员。
    按照政策,技工院校毕业生将享受多个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对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生待遇确定。
    取得预备技师证书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技师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工程技术类的机械、电子专业,开展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鼓励优秀技术工人报考公务员。根据相关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将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技校改革或实行“学分制”
    技工院校“教改”即将推行,我省将鼓励技工院校实行学分制。学生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可提前毕业。企业职工和社会从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技工院校学业,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同时获得相应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摘自《大江晚报》2011年8月10日 A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