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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我院学生2017年度春季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关于做好我院学生2017年度春季校内资助工作的

 

各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学生资助部分文件的通知》(院发【2017】30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2017年度春季学期校内资助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在籍在校学生(不包含校外实习学生)。

二、评定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担能力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4、有其他特殊困难情形者。

三、评定标准:

一等助学金:评定条件1;

二等助学金:评定条件2和3;

三等助学金:评定条件4。

三、评定程序

1、学生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学习认真、生活俭朴、无奢侈行为。

2、申请校内助学金,应有学生本人或家长申请,填写《安徽芜湖技师学院校内助学金申报审批表》(模版在安徽芜湖技师学院班主任群中下载)。

3、申请学生须提供街道办事处或县区民政以上部门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模板在安徽芜湖技师学院班主任群中下载)县级以上医院相关病例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4、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系部审核后,由各系部统一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复审,最终由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5、申请班级需填报《安徽芜湖技师学院2017年校内资助基础资料表》,班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基础资料表后一栏需填写系部拟申报学生工商中职学生资助卡号)

6、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转账到学生资助卡中。

7、学院校内助学金暂定每学期评定一次。

     四、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把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复印件等),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由系部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过程中材料不全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拟按自动放弃处理。

 

 

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