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具体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驻芜各单位党组(党委):
《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方案》已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