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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芜湖技师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26

芜湖技师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根据相关资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本实施办法以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学院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1、芜湖技师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资助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是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各系部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是否确定专人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是否确实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上资助,是否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复审机制。

二、是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和效能情况监督检查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资助对象界定错误,统计数据中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统计报表是否准确及时;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

三、学院领导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当事人、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

4、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结果在学院公布,并作为被检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的依据计入考评总分。

5、严肃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违纪问题。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公布和设立专项举报信箱、投诉电话,长期受理学生的举报和投诉,广泛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6、加强领导,确保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结合我院实际,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保证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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