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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我院学生2018年度春季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关于做好我院学生2018年度春季校内资助工作的

 

各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学生资助部分文件的通知》(院发【2017】30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2018年度春季学期校内资助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在籍在校学生(不包含校外实习学生)。

二、评定条件及标准

1、申报学院校内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校纪处分或受校纪处分现已撤销。

2、没有享受到国家资助的贫困学生,已享受到国家资助但其日常生活仍然有困难的贫困生。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有重大疾病的学生,有其它特殊困难的学生。

4、评定标准:

一等助学金(800元):持有政府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定的《特困证》、孤儿、持证残疾学生。

二等助学金(600元):父母有一方去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父母重病治疗费用过大,医疗费用无处报销;或有两个以上子女在本校就读,父母无工作(可以一人享受此等助学金)。

三等助学金(400元):因突发灾情和事故(火灾、水灾和车祸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家庭临时性生活困难,或父母双残。父母下岗无经济来源,或确实有其他特殊情况。

注:已确定建档立卡的学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即享受校内一等助学金。

三、评定程序

1、学生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学习认真、生活俭朴、无奢侈行为。

2、申请校内助学金,应有学生本人或家长申请,填写《安徽芜湖技师学院校内助学金申报审批表》(模板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3、申请学生须提供街道办事处或县区民政以上部门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模板在安徽芜湖技师学院班主任群中下载)县级以上医院相关病例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4、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系部审核后,由各系部统一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复审,最终由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5、申请班级需填报《安徽芜湖技师学院2018年校内资助基础资料表》,班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基础资料表后一栏需填写系部拟申报学生工商中职学生资助卡号

6、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转账到学生资助卡中。

7、学院校内助学金暂定每学期评定一次。

     四、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把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复印件等),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由系部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过程中材料不全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拟按自动放弃处理。

 

 

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3日